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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兴化市事业单位招聘49人

浏览:380 来源: 时间:2023-04-02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36家,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9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1》)、《兴化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2》)。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6日至2002年8月28日期间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1》、《岗位表2》)。

(二)招聘对象

1.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3.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在岗年度考核合格,现仍在兴化市村(社区)任职的省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7.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10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报名资料上传时间:

2020年8月26日09:00 —8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8月26日09:00—8月29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0年8月26日09:00—8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0年8月26日09:00—8月30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0年8月26日09:00—8月31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1》、《岗位表2》。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微信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

报名网址:http://221.226.38.34:8020/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报名期间,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微信缴费办法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向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及兴化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人员本人以下报名资料(格式为jpg,单张扫描件大小不超过1MB,电子照片另作说明):

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④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档案托管的证明);

⑤其他报考人员还须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⑥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上传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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